今天看見一位高中老師在蔡康永的facebook裡留言,

由於康永在節目中常常稱漢典為「妖怪」,

導致學生也開始模仿,嘲弄一位較女性化的男同學。

而那位男同學,近期開始有自殘的行為,

老師認為應該是受不了同學的嘲笑所致。

 

文末,老師表示,公眾人物的一言一行都有著極大的影響,

那些被模仿公眾人物者欺負的弱勢(?)何其無辜。

 


 

首先,我認真反省自己。

我自己就是一個言行非常不得體的人,

在大學的時候不知道害了多少個學弟妹,

這位老師說的沒有錯,

不只是公眾人物,

任何人都應該對自己行為帶來的影響負責。

 

 

接著,我想… 要求公眾人物的改善,對弱勢族群而言並不是一個有效的方式。

畢竟實在不能要求社會上所有人的人都如你所願,

就像釣魚的時候你不能要求你想要的那隻魚必須吃你的餌啊!

難道接下來,你要針對這個人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提出質疑嗎?

這件事其實與海賊王中香吉士的菸被馬賽克一樣諷刺。

台灣的教育總是教學生讀書,卻不教學生對學習的態度。

 

 

最後,也許我現在過得還不錯,但我曾經也受過排擠。

我的本性非常自我,自私,自以為是,在人際關係上非常不擅長;

在於讀書及體育,也都處於後段;

被公開嘲笑課業差,被評論我長得像什麼動物,

被評論跑得慢...等等。

印象最深刻的是,在媽媽向補習班詢問補習費能否減少一些時,

被補習班導師哧之以鼻,媽媽在電話中被那位看過我成績的班導羞辱。

這是我第一次感覺到,親人因我而受到傷害,是多無助的感覺。

 

我曾經恨他們。

事實上,我曾經以為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恨他們;

然後得到一個殘酷的答案:「仇恨不會帶來快樂」。

那些悲傷的言語,憤世嫉俗的文字,並沒有讓我的生活好一些,

相反的,有更多人以異樣的眼光看我,而我依舊覺得世界不了解我。

 

在最後的抉擇,我用最後一點瘋狂,「決定努力」。

於是我得到自信,也得到外人所看到那些華麗的小成就,但那不重要;

我生活得好多了。

 

 

 

人活著要遇到什麼事情,從來都不是自己能選擇的,

但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,非常不負責任。

看清楚自己,才是真正活著。

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強勢或弱勢,

別把自己化身成悲劇中的一員,

努力過得更好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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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ss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