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見一位高中老師在蔡康永的facebook裡留言,
由於康永在節目中常常稱漢典為「妖怪」,
導致學生也開始模仿,嘲弄一位較女性化的男同學。
而那位男同學,近期開始有自殘的行為,
老師認為應該是受不了同學的嘲笑所致。
文末,老師表示,公眾人物的一言一行都有著極大的影響,
那些被模仿公眾人物者欺負的弱勢(?)何其無辜。
首先,我認真反省自己。
我自己就是一個言行非常不得體的人,
在大學的時候不知道害了多少個學弟妹,
這位老師說的沒有錯,
不只是公眾人物,
任何人都應該對自己行為帶來的影響負責。
接著,我想… 要求公眾人物的改善,對弱勢族群而言並不是一個有效的方式。
畢竟實在不能要求社會上所有人的人都如你所願,
就像釣魚的時候你不能要求你想要的那隻魚必須吃你的餌啊!
難道接下來,你要針對這個人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提出質疑嗎?
這件事其實與海賊王中香吉士的菸被馬賽克一樣諷刺。
台灣的教育總是教學生讀書,卻不教學生對學習的態度。
最後,也許我現在過得還不錯,但我曾經也受過排擠。
我的本性非常自我,自私,自以為是,在人際關係上非常不擅長;
在於讀書及體育,也都處於後段;
被公開嘲笑課業差,被評論我長得像什麼動物,
被評論跑得慢...等等。
印象最深刻的是,在媽媽向補習班詢問補習費能否減少一些時,
被補習班導師哧之以鼻,媽媽在電話中被那位看過我成績的班導羞辱。
這是我第一次感覺到,親人因我而受到傷害,是多無助的感覺。
我曾經恨他們。
事實上,我曾經以為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恨他們;
然後得到一個殘酷的答案:「仇恨不會帶來快樂」。
那些悲傷的言語,憤世嫉俗的文字,並沒有讓我的生活好一些,
相反的,有更多人以異樣的眼光看我,而我依舊覺得世界不了解我。
在最後的抉擇,我用最後一點瘋狂,「決定努力」。
於是我得到自信,也得到外人所看到那些華麗的小成就,但那不重要;
我生活得好多了。
人活著要遇到什麼事情,從來都不是自己能選擇的,
但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,非常不負責任。
看清楚自己,才是真正活著。
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強勢或弱勢,
別把自己化身成悲劇中的一員,
努力過得更好吧。